
商標無效宣告的三大原因!商標無效宣告后多久提出復審?





商標無效宣告的原因是什么?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商標無效宣告后多久提出復審?
商標無效宣告的三大原因:
(一)注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guī)定。違反《商標法》第10條,注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商標法》第11條,注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注冊商標使用的標志;違反了《商標法》第12條,注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征、不能注冊的標志。
2、以欺騙手段獲得注冊。例如注冊商標人申請商標注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偽造申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欺騙手段獲得注冊,如偽造營業(yè)執(zhí)照、偽造藥品或煙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產(chǎn)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
商標權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yè)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其情形較為復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這類商標權無效的原因在于,申請人將他人享有的權利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注冊,這是侵權行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惡意注冊。注冊商標人申請注冊時違反了誠信原則,惡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注冊。
(三)注冊商標爭議
注冊商標爭議是在先注冊人認為后注冊的商標與自己在同一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爭議。根據(jù)保護在先原則,在先注冊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后注冊的商標。
商標無效宣告后多久提出復審?
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nèi)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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