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人的義務與交由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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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是指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提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給付約定報酬的合同。在承攬合同中,按照他人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為承攬人,要求他人完成一定工作并接受工作成果的一方稱為定作人。小編整理了承攬合同的定義定義及主要條款、承攬人的義務與交由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等內容。希望對擬定承攬合同的大家有所幫助。
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股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關于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和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違約責任解讀詳細解讀請看看公司寶小編整理的本文。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下面公司寶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合同法關于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的風險承擔以及買受人不履行接收標的物義務的風險承擔等問題。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文公司寶小編收集了租賃合同中租賃物的維修/保管及轉租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可以參考。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本文就這些問題給大家分享同法中標的物權利瑕疵擔保與質量瑕疵擔保相關權益說明。
合同法中規(guī)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鵬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股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更多關于贈與合同中撤銷權的相關問題,請看公司寶小編整理的本文內容。
合同法中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贈與的財產(chǎn)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chǎn)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更多附義務贈與及贈與的瑕疵擔保責任相關問題,請看看公司寶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本文內容。
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本文公司寶小編整理了買受人違約交付的風險承擔規(guī)定及案例分析與大家分享,幫助大家簽訂對應合同的時候可以規(guī)避風險。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而承諾的方式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據(jù)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對于承諾的定義與承諾的方式更詳細的新解讀您是否都知曉呢,公司寶小編下文為大家收集了相關內容與案例,歡迎大家一起了解。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生效以后,合同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全面、遙當?shù)赝瓿珊贤x務的行為。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然發(fā)生的法律效果,并且是構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內容。下面公司寶就全面履行與附隨義務與大家分享相關內容。